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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24处户外广告牌招商项目

2026-05-28
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24处户外广告牌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本项目设置挂牌保留底价
信息披露日期:2026-05-28 至 2026-06-25
招商信息披露申报表
标的物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产业运营有限公司24处户外广告牌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GP-C-ZL-2026264(264)信息披露期限:20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招商的24处广告媒体分别坐落于贵龙大道、龙水路、龙腾路、见龙洞路、兴业路、汤巴关路、机场路沿线路段,其中双面杆 15 处、三面杆6处、跨街广告3处,总面积6056m(详见附件:招商标的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燃气□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电话□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光纤□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有线电视□是   □否   □未安装以标的现状为准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设置挂牌保留底价,意向报名方报名时须同步填报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人:
1.若仅1家意向方报名,且其填报报价高于保留底价,按该意向方报名填报价格直接成交;若报价低于保留价,则不成交;
2. 若2家及以上意向方报名,则项目转入网络竞价程序。
网络竞价以报名阶段各意向方填报报价中的最高价作为起始价,竞价设有保留底价。竞价结束后,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则该子标的项目不成交;若最高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则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
3.转入网络竞价环节后若无意向方应价,则以报名阶段填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最高意向方确定为拟成交人;未达到保留底价的,该子标的不成交。
其他事项:
1.该项目不接受个人、联合体参与报名。
1.合作期间,标的使用范围区域内的水、电、网络、通讯、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投资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标的现状招商。现有户外广告牌翻新改造、画面更换、结构维修、检测维保及报批、建设、消防、市容城管备案、经营合规等全部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投资人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及非招商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任意补偿要求。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5.广告位咨询电话:13312287290(李先生)。
对投资人资质的要求投资人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不接受个人、联合体参与报名
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户外广告发布、代理、设计、制作等专业经营范围和资质);
2.企业信用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投资人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投资人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3年  □4-5年        □6-10年  □10年以上本次招商年限为1-3年,不设免租期
挂牌价本项目设置挂牌保留底价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缴纳
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以实际成交年租金为基数,按 60 天租金核算收取。
交易保证金详见项目附件1:资产招商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投资人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投资人。报名资料:1、投资人为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户外广告发布、代理、设计、制作等专业经营范围和资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企业信用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4、意向投资人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投资人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投资人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投资人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投资人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投资人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报名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经理、刘经理
项目报名电话:0851-84113231;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51-86793166

图片关键词现场踏勘确认表(双方签章).docx

图片关键词招商标的清单(挂网)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