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资产招租(第二次延期)

2026-02-24
项目名称: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资产招租(第二次延期)
项目编号:GP-C-ZL-2026055(05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6-02-24 至 2026-02-28

图片关键词2026年门面租赁合同模板(教投版).docx

图片关键词附件:招租标的清单 (教投第一批剩余标的).xlsx


标的物名称:贵阳云岩国有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资产招租(第二次延期)
项目编号: GP-C-ZL-2026055(055)信息披露期限: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位于贵阳市,此次招租标的共有2处门面,面积共89.07㎡(详见招租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是  □否(标的存在抵押情况)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否(详见招租清单)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是   □ 否  □ 未安装自行踏勘,以踏勘为准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一)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二)最终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三)本次招租标的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最终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
(五)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六)本次招租标的享有原承租户优先续租的权利。
(七)本次招租标的均存在原承租户,原租赁合同期至2026年3月31日,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若产生新租户的,需自行与原租户协商腾房搬离事宜。
(八)此次招租标的现目前属于原承租户正常经营状态。最终承租人需自行踏勘标的,了解清楚标的实际经营现状以及与原租户协商腾退事宜后抉择。
(九)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一)、对承租方的性质要求: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证照合法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国资租赁履约违约记录;
(3)具备与租赁标的适配的经营能力及资金实力,可按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4)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违规转租转借,接受招租方及国资监管部门监督;
(5)上述资格条件意向承租人需提供承诺书。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装修和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用途限制(详见招租标的清单): 
(1)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仅限经营零售百货/餐饮/文创体验等商业经营,经营范围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2)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经营,不得产生超标准噪音、异味,服从消防、环保等要求; (3)严禁用于违法违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经营,及产生重度油烟、高分贝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环境的活动;
(4)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转租、转借或变相转租;
(5)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司统一运营管理规定,合规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证照。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1-5年       □6-10年 □10年以上3年免租期
租金挂牌价详见招租清单租金递增率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收取
租赁押金不低于一个月租金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未有违约情形,且双方对履约情况再无争议的,招租方无息退还押金。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本项目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正向一次报价”网络竞价方式。
2、招租标的存在原承租户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户在非原承租户进行“正向一次报价”后可对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承租权。
3、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报名资料:
1、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如存在委托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4、交易保证金须知。
5、承诺书(执行标准: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
(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咨询电话:0851-86793166 刘经理                  报名咨询电话:0851-84111629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