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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物业2025年度第四批闲置资产招租

2025-07-21
项目名称:工商物业2025年度第四批闲置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C-ZL-2025433(433)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07-21 至 2025-07-25
招租资产清单
序号资产名称有无产权招租面积(㎡)资产现状招租底价(元/年)租期不超过(年)租金支付条款(月/季/半年/年)保证金(元)是否有原租户备注
标的1黎苏路28号(原申一厂办公楼一楼)440.55空置58164511600
标的2黎苏路28号(原申一厂办公楼二楼)443空置58476511600
标的3黎苏路28号(原申一厂办公楼三楼)443空置58476511600
标的4黎苏路28号(原申一厂办公楼四楼)251.78空置3324056600
标的5黎苏路28号(原申一厂办公楼场地)1337.33空置112344522000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目前被社会车辆停放占用,最终承租人需自行清理停放车辆
标的6黎苏路28号1楼547.03空置2626855200
标的7黎苏路28号2楼497.75空置2389254800
标的8黎苏路28号3楼505.9空置2428854800
标的9黎苏路28号铁门内403.6空置1938053900
标的10黎苏路28号
幼儿园旁边(活动室1层)
59.94空置28805600
标的11黎苏路28号
幼儿园旁边(活动室2层)
70.56空置33965700
标的12老龄委旁小卖部31.56空置758451500
标的13马王街(成龙便利店4间门面)113.29空置544851100
标的14沙冲北路169号A1047.82空置1606853200
标的15南明区沙冲路绿苑小区雅然居8号楼负1层1号216.8空置2862055700
标的16南明区电建巷7号门面13.55空置1382452700
标的17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5号20.95空置35285700
标的18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7号20.95空置35285700
标的19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8号20.95空置35285700
标的20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10号22.16空置37325750
标的21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11号22.16空置37325750
标的22绿苑小区雅然居16组团内办公楼一层自建车库15号20.95空置35285700
标的23玉厂路85号3栋2单元502室51.33空置862851700
标的24沙冲北路175号仓库(1楼)72.39空置1477253000
标的25金顶山22号门面
(内门面)
6.3空置484851000
标的26金顶山23号门面
(内门面)
6.3空置484851000
标的27金顶山农贸市场19号内门面6.3空置484851000
标的28金顶山农贸市场21号
(内门面)
6.3空置484851000
标的29兴关北巷5栋对面,原贵阳针织厂家属区离退休党支部31.24空置37565750
标的30新寨路42号银盘鑫苑BCD幢3单元6楼6跃层1号139.48空置2511655000
标的31云岩区君子巷38号B栋一层8号房29.88空置645651300
标的32云岩区君子巷38号B栋1层(5号房)27.38空置591651200
标的33云岩区黔灵乡偏坡村1幢1-3层(2楼11号)10.72空置11645240
标的34云岩区黔灵乡偏坡村2幢1层(2号库房)239.12空置2583655200
标的35沙冲北路169号A7(两间砖混结构)79.05空置3604857200
标的36环城东路477号1层1号(文昌北路113号)25.42空置4149658200
标的37花溪大道中段170号石锦巷32号(2)号门面13.98空置1410052800
标的38宝山南路187号6栋半负一层77.59空置2421654800
标的39南明区玉厂路257号外1号原永胜厂宿舍旁8.11空置525651000
标的40云岩区文昌北路君子巷38号B栋一层13号房38.88空置2100054200
标的41淡水巷原贵柴二福利区11号门面11.55占用985252000
标的42淡水巷原贵柴二福利区4号门面15.36占用1530053000
标的43淡水巷原贵柴二福利区2号单车棚325.42占用2733655400
标的44云岩区罗汉营路6号A栋1层32号临街门面1-15号15.23 空置2924455800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是   □否   □未安装
□是   □否   □未安装
燃气□是   □否   □未安装
电话□是   □否   □未安装
光纤□是   □否   □未安装
有线电视□是   □否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方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其他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7.免租装修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8.若承租方合同签1年至2年无递增;合同签3年至5年的,第3年递增1%,第4年第5年无递增。
9.标的41、42、43存在占用方,若该三处标的产生新承租户的,新承租户需自行与占用方友好协商腾房搬离时间。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征信良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公开招租。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照月支付。承租人在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与招租方就承租标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当日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进行资产移交,以后租赁费支付时间为上一租赁费期限届满5个工作日以前支付下一租赁费期间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
租赁押金一个月租金租赁押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要求的其他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经理: 杨经理       
联系电话: 0851-8679316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