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市级储备散装菜籽油财产综合险保险采购项目服务商征集
贵阳市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市级储备散装菜籽油财产综合险
保险采购项目服务商征集公告
一、采购服务内容
2026年市级储备散装菜籽油财产综合险保险服务采购
二、品种、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
1.品种:菜籽油
2.储存方式:储备油罐罐装
3.因标的物的特殊性,储存地点、数量及金额报名成功后提供。
三、服务期限
2026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
四、服务要求
1.市级储备散装菜籽油财产综合险。
2.附加扩展服务条款,以下条款供应商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备案的名称进行更改。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错误和遗漏条款、灭火费用扩展条款、地震扩展条款、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广告霓虹灯扩展条款、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72小时条款、消防保证条款、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预赔付款条款、锅炉、压力容器特约扩展条款、复制费用条款、专家(建筑师、律师、顾问)和其他专业费用条款、盗窃、抢劫损失条款、自燃扩展条款、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外部附属设施条款、碰撞保险扩展条款、滑坡及地陷扩展条款(以上条款根据保险公司备案名称不同可进行调整)。
3.因市级储备粮油轮换的特点,在保险期限内,若市级储备菜籽油的存储地点发生变化,保险价值保持不变,且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4.在保险期限内,采购人新增散装菜籽油,成交服务商承诺按照同等保险费率,根据实际承保时间,实际价值进行财产综合险保险服务。
五、对服务商的要求
1.具有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且由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全资拥有或控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不接受联合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公司应具备经营财产综合保险业务的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财产综合保险业务条款及附加条款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需提供保险许可证,财产保险业务条款及附加条款,及承诺以上条款都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承诺书)。
3.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公司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在贵阳市设有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如营业地址未在贵阳市内的,提供在贵阳市内设置机构的地址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的承诺,提供财务制度、理赔制度等相关制度)。
5.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资料或承诺函)。
6.提供保险项目服务人员的名单。
备注:以上资料未提供齐全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公告要求将失去本次竞价资格。(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公章)
六、标底价
87793.46元
七、付款方式
项目交易成功后,采购人在收到财政资金后支付。
八、咨询服务费用
代理机构向成交服务商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咨询服务费向成交服务商收取叁仟元人民币(¥3000.00元)(含税价)。
项目完成后,成交服务商将咨询服务费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以代理机构核实费用到账为准。
九、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一)信息公告期:
1.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下,公告期自2026年 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为止。
2.公告期满,若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不
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六楼
联系人:文有杰、姚惠 联系电话:0851-84581265
十、采购方(贵阳市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本采购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并组织实施。本采购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公告所指的采购产品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征集公告》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服务商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一)服务商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公告标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采购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
4.同时服务商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服务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3)未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意,不得与采购人方私下达成交易。
十二、风险提示
1.本公告标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采购方负责,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标的以交割产品现状为准,服务商可在公告期间申请实地查看,服务商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四、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信息
联系人:文有杰 、姚惠
联系电话:0851-84581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