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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与方法许可
2026-03-26
项目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与方法许可
项目编号:YBZS-2026-2
挂牌价格: 一次性许可费(入门费):1.6万元 许可费率: 3% (根据每年销售额进行分配)
挂牌时间:2026-03-26 至 2026-04-01
| 标的名称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与方法许可 | |||||||
| 标的类别 | 普通许可 | 挂牌底价 | 一次性许可费(入门费):1.6万元 许可费率: 3% (根据每年销售额进行分配) | |||||
| 一、专利许可方简况(自然人可不填) | ||||||||
| 专利许可方基本情况 | 许可方名称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17号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国沛 | |||||||
| 注册资本 | 1104289万元 | |||||||
| 机构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000214402515L | |||||||
| 二、专利简况 | ||||||||
| 专利信息 | 专利名称 | 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与方法 | ||||||
| 许可年限 | 自合同生效日期叁年 | |||||||
| 专利编号 | ZL 2024115941251 | |||||||
| 专利详情 |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气组件(100),包括混气件(101)和控制件(102),所述控制件(102)设置于所述混气件(101)上;以及 降解组件(200),包括反应件(201)和降解件(202),所述反应件(201)设置于所述混气件(101),所述降解件(202)设置于所述反应件(201)上;以及, 降温排气组件(300),包括降温件(301)和尾气件(302),所述降温件(301)设置于所述反应件(201)上,所述尾气件(302)设置于所述降温件(301)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气件(101)包括第一气瓶(101a)和第二气瓶(101b),所述第一气瓶(101a)和第二气瓶(101b)连接的配气混气仪(101c),所述第一气瓶(101a)和第二气瓶(101b)水平设置,所述第一气瓶(101a)内有一定数量的SF6,所述第二气瓶(101b)内有一定数量的惰性气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件(102)包括所述第一气瓶(101a)上设置的第一电磁阀(102a),所述第二气瓶(101b)上设置的第二电磁阀(102b),所述配气混气仪(101c)上设置的第三电磁阀(102c)。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件(201)包括所述配气混气仪(101c)上设置的热等离子体反应器(201a),所述热等离子体反应器(201a)内设置的引弧阳极(201b)和阴极管(201c)。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降解件(202)包括设置于所述热等离子体反应器(201a)上设置的气泵(202a),所述气泵(202a)上设置的钨粉罐(202b)。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降温件(301)包括设置于所述热等离子体反应器(201a)上的水冷机(301a)。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件(302)包括设置于所述热等离子体反应器(201a)上的降温机(302a),所述降温机(302a)上设置的浓度检测仪(302b),所述浓度检测仪(302b)上的尾气回收器(302c)。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弧阳极(201b)的数量有两个,两个所述引弧阳极(201b)中间设置有一个阴极管(201c)。 9.一种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电磁阀控制稀释比配置混合气体; 将混合气体和钨粉通入反应器进行降解; 利用水冷降温并实时监控SF6废气的降解效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基于双阳极热等离子体的六氟化硫转化装置及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反应器实现了低电流输入和高功率输出,扩大了等离子体区域,以此完成对SF6进行转化处理。 二、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一)本项目所涉及的专利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权利稳定性、是否存在权利负担、侵权风险及瑕疵等,请被许可方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自行评判许可风险。如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请与许可方项目负责人联系;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请被许可方自行对该项目情况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自行评判相关风险。 (二)许可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被许可方承担。 | |||||||
| 三、交易条件 | ||||||||
| 许可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许可范围 | 普通许可方式,授权使用该专利生产及销售相应产品 | |||||||
| 与许可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许可方会对意向申请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申请方可详细查阅有关备查资料,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意向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
| 2.被许可方的被许可资格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需与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 ||||||||
| 3.被许可方与许可方签订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一次性许可费发票后,须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许可费用。 | ||||||||
| 许可费率分配机制 | 销售额与许可费率乘积按年度支付 | |||||||
| 专利许可被许可方资格条件 | 1.专利许可被许可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2.专利许可被许可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被许可方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 | ||||||||
| 3.专利被许可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记录名单。 | ||||||||
| 4.该项目可确定多个被许可方。 | ||||||||
| 四、挂牌信息 | ||||||||
|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方 | ( )A.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期最多不超过 次。 | |||||||
| ( )B.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 ( √ )C.终止挂牌。 | ||||||||
| 挂牌期内若征集到意向方 |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在1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方资料报送许可方,在许可方进行信息审核后,以专利许可方出具的《专利被许可方资格确认函》确认被许可方。 | |||||||
| 最终意向被许可方被许可资格确认 | 本项目征集到意向方后,以专利许可方出具的《专利被许可方资格确认函》确认意向被许可方。 | |||||||
| 五、专利许可方承诺 | ||||||||
| 本专利许可方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将我方持有的专利对外公开征集意向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就本次确认的内容在其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本专利许可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 ||||||||
| 1.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 ||||||||
|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他项权利的,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 ||||||||
| 3.我方所提交的交易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 ||||||||
|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5.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 ||||||||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六、意向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 ||||||||
| 意向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意向方负有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3)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项目,未经同意,不得与转让方私下达成交易。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851-84113231 项目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076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