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凯里市一批校园超市招租项目(二次挂牌)

2026-01-21
项目名称:凯里市一批校园超市招租项目(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GP-D-ZL-2025919(919)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6-01-21 至 2026-01-27
凯里市一批校园超市招租项目(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GP-D-ZL-2025919(919)
信息披露期限: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标的信息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招租资产清单
标的序号学校名称资产面积(㎡)年租金(元)交易保证金(元)租期(年)是否有原承租户
11凯里市下司民族中学230.22190622.161260002
2凯里市碧波中学160.96133274.882
3凯里市碧波小学58.6830983.042
4凯里市龙场中学59.3451269.762
5凯里市湾水小学30.9914875.22
小计


421025.04126000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学校要求缴纳的卫生费、水电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户负责,并直接交至各学校。
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租赁期届满,承租方装修投入不作任何补偿。
三、校园超市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做收益测算,自负盈亏,获得承租资格后在租赁期间不得因学校在校生、住校生人数的减少、学校布局调整、停电等原因为理由,要求或申请减租、免租,或在中途提出重新评估减租或申请延长租期,甚至拒缴租金、拒不履行合同或申请终止履行合同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出现以上情形拒缴租金、拒不履行合同的,逾期15日内,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且不予退还不履行合同期间的剩余租金和押金。
四、本项目招租的食品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在经营期间被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商品的,招租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自行踏勘。本次招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并签字确认踏勘表,踏勘表作为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无现场踏勘表的不予报名。现场踏勘后都将被视为认可标的有关的一切现状,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标的现状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承担一切与招租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的,一经查实取消承租资格,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剩余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
七、承租方须配合并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经营,一律不得在上课期间(含课间时间)进行经营。
八、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配合招租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退出机制
(一)因政策原因
1、该门面因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被征用的;
2、该门面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被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3、该门面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房(门面)的;
4、该门面的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5、按《凯里市教育局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小卖部、校园生活超市的通知〔2025〕13号》文件规定,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准在校园内开设小卖部、生活超市,不得安装自动售卖食品设备。
6、其他政策规定情形。
(二)学校教学需要;
(三)违规行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5、违反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的。
(四)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州、市级政府的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运营的,可以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若因政策原因、教学需要、承租方出现违规行为、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届满等原因退出的,承租方的装修投入不予补偿。
十、本次招租资产均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十一、承租方须每年按学校实际在校学生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十二、本次招租中的标的1序号1凯里市下司民族中学、序号2凯里市碧波中学、序号4凯里市龙场中学,标的2中的序号1凯里市舟溪逸夫中学校园超市资产尚在使用中,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10月20日至招到新的承租户止.待征集到最终承租方后,由招租方协助最终承租方与尚在使用中的租户协商搬离清空事宜。
十三、承租方需按照招租方要求的租金 流水 管理费5%的运营模式进行营运,招租方为承租户开设一个专门的银行账户进行营业额的代收代付,承租方每月15日、31日将营业流水(营业期间总营业额)转入招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招租方收取总营业额5%的管理费后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如校园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经确认是承租方所售商品,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权收回场地、不补偿承租方的所有前期投资。

用途限制
(一)允许经营的范围
校园生活超市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以及相关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二)学校小卖部、生活超市一律不得出售:
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标签不清晰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日期为剪码的食品、冷冻食品、水果和饮料等。
(三)经营范围暂时按《凯里市教育局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小卖部、校园生活超市的通知〔2025〕13号》文件执行,如有上级部门下发最新文件,则以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执行。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本次招租标的期限均为2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租赁期计算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租金涨幅比例:年递增率为5%。第一年的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涨幅5%。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半年一付,获取承租资格后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足上半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下一期租金应于租金到期届满前30日内足额缴纳,在约定缴纳租期日内,若承租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的,视同违约。经催告送达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缴租义务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已交押金。合同期届满,合同视为自行解除,我司无息退还押金,双方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约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一)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形,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日;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招租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二)如不存在违约情况,在租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公司为部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现场踏勘确认书;8、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须知。(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电话:182865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