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暂无关联公告

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

2025-11-10
项目名称: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B-ZL-2025827(827)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附件: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11-10 至 2025-11-28

图片关键词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图片关键词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xls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分布于花溪贵州大学、浣纱路周边,共计75宗(含车位)。详情见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详见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部分标的现租赁未到期(2025年12月到期)(详见公告附件《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3.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4.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赁期限届满后及租赁合同中明确的导致中途终止合同的情况(政府或出租方统一规划调整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承租方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部分子标的对经营业态作出明确限定(详见《贵州大学 2025 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既包含禁止类业态的刚性约束,也涉及许可类业态的前置审核要求,具体以各标的对应条款为准。
7.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在申请登记竞买时提交经出租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承租方是自然人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承租方是法人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无不良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输入网址、公司名称,点击公司名称即出现查询结果)打印的信用报告,若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出租事宜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详见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校内3年;校外5年
租金挂牌价   详见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租金收取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缴纳1次。承租方需提前15天缴纳次半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半年租金标准收取。承租方如需提前退租,视为违约,需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招租方从其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需提前15天缴纳次半年租金,逾期未缴租金,按每日0.4‰收取滞纳金。逾期60日未缴且经催缴仍拒不缴纳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详见贵州大学2025年多宗资产招租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现场踏勘确认书》7、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提供)8、单位无不良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输入网址、公司名称,点击公司名称即出现查询结果)打印的信用报告(法人报名提供)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_  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杨老师

联系电话:

186 9073 7477

135 1192 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