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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从江·七香通达大酒店招租项目

2025-10-28
项目名称:凯里市从江·七香通达大酒店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5801(801)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559068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10-28 至 2025-11-10
标的物名称:凯里市从江·七香通达大酒店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信息披露期限:10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本次招租资产位于凯里市游客集散中心,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商务、旅游、会议等多种需求。酒店经营使用面积3583.74平方米,分为1、2、3三幢并贯通连接,房屋层数5层,共116间客房及2个会议室1个餐厅,(其中1幢2层32间:大床房3间、麻将标间套房2间、麻将圆床套房1间、标间26间;2幢三层37间:大床房16间、标间21间、会议室2个;3幢四层47间:亲子房2间、麻将标间套房2间、三人间2间、标间40间、标准大床房1间、餐厅1个)。是集商务接待、会议会务为一体的优质商旅接待中心。资产按现状整体出租。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一)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二)未经招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三)依照资产现状出租。内(外)部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经营权出租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根据承租方租赁用途情况,在同等条件招聘下,承租方需优先考虑招聘招租方该标的现在岗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六)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权出租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七)本次招租标的目前仅有3幢取得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若承租方需为1、2幢两幢办理开业相关证件,招租方可协助办理。
(八)本次招租标的经营权及附属设施所有权为通过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裁定所得,招租方已与被执行人完成相关交接。
(九)自行踏勘。本次招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并签字确认踏勘表,踏勘表作为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无现场踏勘表的不予报名。现场踏勘后都将被视为认可标的有关的一切现状,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标的现状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并承担一切与招租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十)本次招租标的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外的项目;如增加经营饮食类项目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油烟排放问题,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1、自然人、法人及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无严重失信信息(如欠缴租金、合同违约被起诉、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许可证等)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须不存在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截图为准。
2、承租方须承诺合规经营,不得利用租赁的酒店场地从事违法活动(如赌博、传销、涉黄等),在租赁期间内招租方出租的场地出现一切违法违规问题由承租方承担,且须遵守当地文旅、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监管要求,定期配合检查。同时须签订竞租承诺书,承诺遵守招租相关规定、提供信息真实等。
(上述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酒店类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租期为9年,截止时间为2035年2月1日;
本合同租赁期限采用5+4的模式,
前五年租金不变。5年后对资产进行评估,以市场的评估价值,来评估是否要调整基础租金的标准,如需调整,基础租金浮动上限不超过5%,确认金额后,再来作为新的租金标准签订合同。租期自甲方将租赁标的移交给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计算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若期间承租方对重新签订的评估租金有异议,则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续签方式以合同为准)
租金挂牌价559068元/年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支付租金。承租方自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交付第一月租金,以后月度租赁费支付时间为上一月度租赁期限届满3日以前支付当月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本次招租标的不设递增率,设置2个月免租期,免租期起始期限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139767元(一)履约保证金为139767元。
(二)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招租方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逾期超过10日;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招租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三)如不存在违约情况,在租赁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违约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160000元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须知;7、自然人、法人及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无严重失信信息(如欠缴租金、合同违约被起诉、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许可证等)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须不存在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截图;8、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合规经营,不得利用租赁的酒店场地从事违法活动(如赌博、传销、涉黄等),在租赁期间内招租方出租的场地出现一切违法违规问题由承租方承担,且须遵守当地文旅、消防、卫生等部门的监管要求,定期配合检查。同时须签订竞租承诺书,承诺遵守招租相关规定、提供信息真实等情况的承诺书;9、踏勘表。(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7385556976  
招租方签章确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