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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国资公司2025年第五批资产招租项目

2025-10-20
项目名称:凯里市国资公司2025年第五批资产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5776(776)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10-20 至 2025-10-24
标的物名称:凯里市国资公司2025年第五批资产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5776(776)信息披露期限: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本次公开招租资产位于凯里市,资产按现状出租,标的具体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招租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位置资产面积(㎡)月租金(元)交易保证金(元)租期(年)用途是否有原承租户
1韶山北路锦江大厦1层B3号门面81.91311261100003商业门面
2韶山北路锦江大厦1层B4号门面57.8721991700003商业门面
3韶山北路锦江大厦1层B5号门面154.0413864480003商业门面
4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1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5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2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6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3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7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4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8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5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9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6号门面35.98 3059100003商业门面
10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7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1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9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2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10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3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11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4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12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5凯里市商场街1号一楼13号门面37.79 3213100003商业门面
16凯里市州府路3号1幢1层1号
(原财政局门面)
28.69 215270003商业门面
17凯里市商场街2号1层1号门面41.36 4136140003商业门面
18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1号门面30.25 196770003商业门面
19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2号门面16.41 106735003商业门面
20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3号门面11.95 77725003商业门面
21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4号门面11.95 77725003商业门面
22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5号门面16.41 106735003商业门面
23凯里市商场街8号民政局后6号门面30.25 196770003商业门面
24凯里市市府路原市政府办1栋1层1号门面(附1)25.93 129745003商业门面
25凯里市营盘西路南侧、市府巷西侧1幢1层1号77.61 5821200003商业门面
26凯里市营盘西路南侧、市府巷西侧1幢1层2号68.95 5172180003商业门面
27营盘西路42号1层3号门面87.14 6536200003商业门面
28营盘西路42号1层4号门面51.20 3840120003商业门面
29凯里市营盘西路南侧、市府巷西侧1幢1层5号53.90 4043140003商业门面
30凯里市营盘西路南侧、市府巷西侧1幢1层6号53.90 4043140003商业门面
31凯里市营盘西路47号乡镇企业局二层二间59.24 4443150003商业门面
32市府巷原市民宗局1号门面(物资巷)44.45 2890110003商业门面
33市府巷原市民宗局2号门面(物资巷)44.79 2912110003商业门面
34市府巷原市民宗局3号门面(物资巷)40.70 2646100003商业门面
35市府巷原市民宗局4号门面(物资巷)35.00 227580003商业门面
36市府巷原市民宗局7号门面(物资巷)43.98 2859100003商业门面
37宁波路13号原民贸公司第2号门面24.843230110003商业门面
38宁波路13号原民贸公司第3号门面30.60 3978130003商业门面
39宁波路13号原民贸公司第8号门面29.16 3791130003商业门面
40宁波路13号原民贸公司第9号门面28.94 3763130003商业门面
41凯里市瑞祥路3号-1号门面27.00 189060003商业门面
42凯里市瑞祥路3号-2号门面27.00 189060003商业门面
43凯里市瑞祥路3号-3号门面27.00 189060003商业门面
44凯里市瑞祥路3号-4号门面27.00 189060003商业门面
45凯里市金井路9号1幢1层4号(19号门面)21.583237110003商业门面
46环城北路41号1号门面(原商业储运公司)20.00 50018003商业门面
47凯里市市府东路东侧博南新区金湖华庭5-9幢1层3号138.413876130003商业门面
48凯里市营盘西路22号1层8号门面16.41 213470003商业门面
49凯里市学院路2号1层1号24.0960320003商业门面
50凯里市学院路2号1层2号41.6583325003商业门面
51凯里市学院路2号1层3号58.3258420003商业门面
52凯里市学院路2号1层4号19.2138510003商业门面
53凯里市舟溪镇兴舟街舟溪镇中心学校1号门面30.9793030003商业门面
54凯里市舟溪镇兴舟街舟溪镇中心学校3号门面8.922689003商业门面
55凯里市舟溪镇兴舟街舟溪镇中心学校4号门面8.922689003商业门面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营业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场地,且必须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
4.如遇城市规划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本次招租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5、标的6、标的7、标的8、标的9、标的10、标的11、标的12、标的13、标的14、标的15、标的16、标的17、标的24、标的25、标的26、标的29、标的30、标的37、标的38、标的39、标的40、标的41、标的42、标的43、标的44、标的47、标的49、标的50、标的51、标的52涉及抵押情况。
7.本次招租的55个标的均涉及租赁,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户尚在使用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租户最终未取得该标的的承租权,由招租方协助最终承租人与原承租户协商搬离清空事宜。
8.标的32、标的33、标的34、标的35、标的36、标的46、标的53、标的54、标的55尚未办理产权证,均以现状出租。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租期为3年,第三年涨幅5%。
租金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租金,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自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将按拖欠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15日,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资产。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1.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三个月房租作为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私自转租(标的所包含的全部资产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日;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造成安全事故,对招租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4)非招租方原因承租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2.如不存在违约情况,经招租方确认交接并认可资产无损坏缺失后,在租赁期满交接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详见招租资产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所有权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交易服务费收费须知(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28655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