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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南垭路67号(原贵州大学小关校区)学生公寓H栋部分资产招租
2025-08-25
项目名称:云岩区南垭路67号(原贵州大学小关校区)学生公寓H栋部分资产招租
项目编号:GP-B-ZL-2025662(662)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信息披露日期:2025-08-25 至 2025-08-29
招租资产清单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招租面积(㎡) | 招租底价(合同总金额)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月) | 保证金(元) | 是否有原租户 | 备注 |
1 | 云岩区南垭路67号(原贵州大学小关校区)学生公寓H栋部分资产 | 10,628.54 | 14,467,319.25元 | 自首年起,每3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每6年进行资产租赁价格评估,若当年租金与评估价格之间差异偏离度超过10%,可与意向承租方再行协商当年租金标准。 | 18 | 6 | 230,000.00 | 否 | 1.先付后用,合同生效前5日内,预付首期租金。 2.装修保证金:383,000.00元;可用银行保函支付,银行保函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装修免租期届满后退回。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本资产依照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如因租赁资产原用途无法满足其拟使用用途,或因资产自身无法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的许可、证照等,我公司对意向承租人的所有前期已投入的报名费用、咨询费用、设计费用、装修费用、改造费用等费用不予补偿,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2.资产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水、电、气、网铺设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竞标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竞标方投入的装修(含软装)。 4.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5.意向承租人经营期间,若经营方向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运营等相关行业,需向园区内有需求单位的下属员工提供折扣价,折扣价格不得高于实际经营价格的90%,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周边红线内场地共7698.35㎡作为资产配套由承租方免费使用。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需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对H栋进行装修改造。 2.意向承租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主体。 3.意向承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意向承租人需有经营30000㎡以上物业的经验。 5.意向承租人履约情况良好,有2年以上合同履约实例,需由合同向对方出具无欠款无违约情况相关证明。 6.意向承租人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承租报名资格,并将结果以书面方式告知: (1)与我公司存在未了结争议事项。 (2)与我公司的其他合同/协议存在未结清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违约金、能源费用等。 (3)与我公司的其他合同/协议存在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转租行为。 7.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结构安全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需招租方签字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如存在经营证照难以办理的情况由竞标方自行解决。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无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3年 □4-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生效前5日内付清。 | |||||||
履约保证金 | 77,000.00元 | 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77,000元;可用银行保函支付,银行保函单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适时更新保函期限,并在保函到期前1个月内向出租方出具新的保函;保函总体期限须完整覆盖租赁期。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4、交易保证金须知;5、收费须知;6、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经理: 杨经理 联系电话: 0851-8679316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A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