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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观山湖区户外广告媒体招租项目
2025-05-12
项目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户外广告媒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C-ZL-2025274(274)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1055976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05-12 至 2025-05-16
标的情况简介:详见标的清单,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招租,不进行拆分。本项目先与招租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报名。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上刊制作费、卫生费、电费等)。 2.依照媒体现状出租如未经招租方同意就擅自施工改变原有媒体造型,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4.租赁期限内,招租媒体的上下刊画面内容管理及上下刊施工安全由租赁方全权负责。如发生意识形态等重大问题,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所招租媒体。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涉及高空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事项的,若乙方不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乙方应委托第三方专业资质单位实施,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广告设备设施安全、完好、整洁;对残缺、破损、文字或图案不全、污迹明显的广告牌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拆除,保持良好城市形象,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8.乙方更换的公共设备设施配件、零件在质保期内产生的损坏,乙方应负责再次免费更换或维修,且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而免除其相应义务。乙方更换的配件、零件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9.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若乙方未及时支付有关费用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注册年限不低于三年 (2)三年以内无在诉案件(投标人需根据竞标时间截止日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任何诉讼记录) (3)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投标时应保证与发包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经营欠款。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且投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5)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2025年5月7日前一个月,公司账户大于120万的银行对账单。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发布画面内容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综合治理规定安全、文明使用租赁标的,对其设计、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办理有关手续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因广告内容造成的违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或其他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赁期限:5年 | |||
租金挂牌价 | 1055976元/年 | 租金递增率:按每年1%逐年递增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半年收取 | ||||
租赁押金 | 10万元 | |||||
交易保证金 | 21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 1、对承租方的性质要求:对承租方的性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对应标的的经营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注册年限不低于三年。 2、三年以内无在诉案件(提供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任何诉讼记录)。 3、报名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报名时应保证与发包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经营欠款。若有违反,招租方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且报名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提供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 6、提供2025年5月7日前一个月,公司账户大于120万的银行对账单。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8、交易保证金须知。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3166 |
标的清单 | |
点位 | 价格 |
贵阳市观山湖区西二环 贵阳北站出口 | 83904 |
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北大资源梦想城宏阳路路口处 | 81696 |
观山湖区观山东路 苏油加油站旁 | 82800 |
观山湖区观山东路-金中立交桥旁 | 75624 |
观山湖区观清路(与丹枫路交叉口保利大国璟旁) | 82800 |
观山湖区阳关大道与滨湖路交汇处(政务中心门口) | 82800 |
观山湖区贵阳北站-俊贤路(观山开磷城旁) | 82800 |
观山湖区北京西路(观山湖区第一中学) | 83904 |
观山湖区西二环(金中立交-金岭社区旁) | 70656 |
观山湖区数博大道与黔灵山路交汇处 | 82800 |
观山湖区兴筑路与诚信南路交汇处 | 81696 |
观山湖区云潭南路奥体中心与洋浦观山玉中间绿化带 | 81696 |
金阳南路与兴筑路交叉口西万象汇与松景阁小区中间绿化带 | 82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