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告

贵州省旅游集散中心(青岩)招租项目

2025-04-30
项目名称:贵州省旅游集散中心(青岩)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D-ZL-2025262(262)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
信息披露日期:2025-04-30 至 2025-05-16
标的情况简介:贵州省旅游集散中心(青岩)交旅中心房屋资产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190号,毗邻青岩古镇,紧邻龙井村,在定广大道和古井路交汇处。标的情况详见清单。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一)租赁期间出租标的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收视费、宽带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由物业服务单位收取,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接洽费用缴纳相关事宜。
(二)出租标的消防安全责任约定: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图纸报出租方备案同意后实施,装修费用承租方自理。如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的装修方案、图纸有异议,应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装修方案、图纸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遵照执行。
(四)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租赁协议,或协议提前解除、终止的,承租方装饰装修无偿给出租方,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款项。
(五)承租方利用出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导致出租方被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由此支付的罚款、赔偿款、补偿款、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交通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且出租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不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且保留追究承租方违约金的权利。
(六)承租方如逾期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协议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则每逾期一日,以应付而未付金额为基础,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不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且保留追究承租方违约金的权利。
(七)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环境卫生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详见标的清单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租期□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详见标的清单
租金挂牌价   详见标的清单
租金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详见标的清单
租赁押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每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期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其他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4、交易保证金须知。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王经理                                         联系电话:0851-86793166
                                                                                 招租标的清单
标的位置招租面积(㎡)租期(年)年租金(元/年)租金支付方式用途限制免租期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权证号
1青岩镇龙井村旅游集散中心1层/3层820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127920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办公等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青岩镇龙井村旅游集散中心1层夹层158.1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24663.6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办公等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青岩镇龙井村旅游集散中心2层/3层2,706.46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422207.76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办公等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4青岩镇龙井村旅游集散中心3层/3层1,574.20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245575.2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包括但不限于商用、办公等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5青岩镇龙井村旅游集散中心负1层停车80个车位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144000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仅限于停车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7龙井村酒店管理公司员工宿舍项目临路商业用房370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48840元/年,租金年增长率不低于5%,起算年度为第三年先付租赁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收取用于商用、办公住宅不设免租期,其他区域根据租赁面积及装修投入情况给予免租期,免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